沽源县纪委监察局
公开承诺书
(2009年3月16日)
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,结合纪委监察局工作实际,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:
1.文明办公,热情服务。对办事和来访群众热情接待、周到服务,坚决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的现象,力争用热情接待赢民心,用周到服务暖民心,用解决实际问题顺民心。
2、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,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、信访案件和其它事项。
3、转变工作作风,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访民情、办实事,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4、认真履行监察职能,加强对县委、政府重大决策、重要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政令畅通。
5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。坚持24小时受理电话举报,对业务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做到认真受理,按时办结,并严肃处理打击和报复举报人的行为。
6、严格执行党纪国法,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行为,不瞒案压案,不违反程序,不超越时限,保证被调查人和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。
7、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,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为民服务的重点。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坚决查处。
8、加大效能监察力度,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,积极推行 “阳光政务”,督促各级各部门转变作风,提高效率,提升服务水平。
9、强化社会监督,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公布监督电话,畅通社情民意渠道。
以上承诺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监督电话: 5812139